四川省關于明確公立醫院專用基金計提等管理事項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10-17瀏覽人數:
各市(州)、擴權縣財政局、人社局、衛生計生委(局)、中醫藥管理局,省級有關單位:
根據《政府會計準則》和《人社部 財政部 國家衛計委 國家中醫局關于開展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7〕10號)等相關文件精神,按照國家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決策部署,為貫徹落實“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等相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對公立醫院人員經費管理、專用基金計提等事項作出如下規定,請遵照執行。
一、人員經費和管理費用
醫院要加強對人員經費的管理(人員經費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等績效工資,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等)。省屬公立醫院人員經費占總支出的比例原則上不得超過45%(其中:專科醫院原則上不得超過50%)。以市(州)為單位,甘孜、阿壩、涼山三州公立醫院人員經費占總支出的總體比例原則上不得超過50%(其中:??漆t院原則上不得超過55%);其他市公立醫院人員經費占總支出的總體比例原則上不得超過45%(其中:??漆t院原則上不得超過50%)。各市(州)可對轄區內各公立醫院分別確定具體比例。
醫院要嚴格控制管理費用支出,管理經費占總支出的比例不得超過15%。特殊情況下,由醫院統一管理的離退休經費占管理費用支出的比例達到60%及以上的,管理經費占總支出的比例不得超過20%。管理費用即醫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門為組織、管理醫療和科研、教學業務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醫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門發生的人員經費、耗用的材料成本、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費用,以及醫院統一管理的離退休經費、壞賬損失、印花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利息支出和其他公用經費,不包括計入科教項目、基本建設項目支出的管理費用。
二、壞賬準備計提
醫院按年度采用余額百分比法、賬齡分析法、個別認定法等方法計提壞賬準備,壞賬準備年末累計余額不應超過年末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科目余額總和的4%,確需突破的要報主管部門審批、財政部門備案。醫院要加強對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往來賬款清理處置,應當于每年年度終了,對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進行全面檢查,分析其可收回性,對賬齡超過三年,確認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按照規定報經批準后予以核銷。已核銷的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在以后期間收回的,按照實際收回金額,增加壞賬準備。
三、固定資產大型修繕確認標準
公立醫院固定資產大型修繕的確認標準為:單項達到50萬元(含50萬元)或達到固定資產原值的20%(含20%)。達到大型修繕確認標準的固定資產維修、維護支出,其中能明確使固定資產相關的服務潛力可能實現或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醫院的,應記入固定資產成本,此外記入“待攤費用”或“長期待攤費用”在受益期內平均攤銷。
四、醫療風險基金計提
醫療風險基金由醫院按年度計提,計入醫療支出。醫院醫療風險基金年末累計余額不應超過當年醫療收入的3‰。
五、事業基金、職工福利基金、職工獎勵基金計提
醫院當年業務收支結余待分配按上述辦法提取壞賬準備、固定資產大型修繕基金、醫療風險基金后,可按以下辦法計提事業基金、職工福利基金、獎勵基金。
(一)事業基金。醫院年終按業務收支結余待分配額的60%提取事業基金,專門用于醫院事業發展及彌補虧損。對于事業基金滾存較多的醫院,在編制年度預算時應安排一定數量的事業基金。
(二)職工福利基金。醫院年終按業務收支結余待分配額的 10%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專門用于職工集體福利設施和集體福利待遇。職工福利基金結余較多的醫院,可以適當降低提取比例或暫停提取,相應降低或暫停提取的部分劃入事業基金。
(三)獎勵基金。醫院年終按業務收支結余待分配額的30%提取獎勵基金,主要用于醫院人員考核獎勵。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結合單位公益目標完成情況、績效考核結果、獎勵基金計提情況等,合理調整公立醫院績效工資總量。
本文件相關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財政廳、人社廳、省衛生計生委、省中醫藥管理局負責解釋,《財政廳衛生廳關于貫徹執行<醫院財務制度>的補充規定》(川財社〔2013〕6號)、《財政廳省衛生計生委省中醫局關于調整醫院人員經費占總支出比重的通知》(川財社〔2015〕229號)同時廢止。
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人社廳
四川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四川省中醫藥管理局
2018年8月27日